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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本文介紹了日本的殯葬文化。因為我國殯葬事業發展很快的同時,也面臨著發展中的種種問題。而且我國社會人口結構和風俗習慣與鄰國日本有許多相似之處?!八街梢怨ビ瘛保员疚膹男袠I、政策、理念、文化習俗等諸方面將中國殯葬業與日本的做了相應的對比分析。
日本的殯葬業相當發達,如何分析日本的殯葬行業?從文化方面來講,日本殯葬文化的軸心是佛教。從殯葬理念來講,又是由神道所支配。從殯葬的現代化看。火化率為99%,處于世界領先地位。深入剖析日本的殯葬文化,對于我國殯葬改革和行業進步意義依舊重大。
第一部分、日本的殯葬文化
一、日本殯葬簡史:日本從公元7世紀以后,佛教文化占據主導,地位較高人去世后采取佛教法式送葬,特別是到了江戶時代,貴族佛教化的葬禮被貫徹的很徹底,戒名、牌位、石塔,以及華麗的送葬品開始商業化。而當時的庶民一般只能是用風葬形式。殯葬中的“殯”字的原義是對貴人送葬的儀式,也就是先把棺木放在建筑物內,土葬之前所舉行的儀式。而現代日語中“殯”字不再使用,其儀式在日本逐漸演變成“通夜(守夜)”,也就是送葬的家屬和親朋好友守候靈柩一夜,第二天出葬的儀式。到了昭和初期,葬儀向近代化演變,通夜和送葬儀式不是在寺廟,而是在自家舉行。同時,通夜與告別儀式(出葬前的告別)基本合二為一,沒有什么區別了。
二、家族墓地: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盡管火葬的比例不斷增加,家族墓地仍然很廣泛,典型的標志就是該墓地的墓碑上寫著“xx家”。二戰后的昭和23年(1948年),實施了新的民法,把家族的概念從直系制改為夫婦制。例如:直系制中長男是家族的繼承人,改變為家庭兄弟姐妹平均繼承。但是,家墓的繼承卻屬例外,先祖祭奠的繼承人仍然是長男制,民法中規定按照以往的習慣(長男繼承的習慣)行事,所以,由家墓為標志的家脈的傳承仍然按照長男制。但是,隨著結婚形式(西方化),以及少子化等原因,無法寫“xx家”的無緣墓不斷增加。同時,墓地的遷移的數量也持續增多,無緣(無法確定祖先姓氏)墓地占據的比例也逐漸增大。
三、公園墓地模式:日本的公園墓地是從大正12年(1923年)開始的,東京都從明治時代(明治7年)起開辟了6處神葬祭用的陵園(青山、谷中、染井等),由于人口的大量流入東京都,墓地的供給成了必須,因而在1923年東京多摩建立了公園墓地(現在的東京多摩陵園)。這種墓地陵園選在離城不遠的自然景色優美的凈地環境,一方面迎合了家族永久繼承和祭拜的需要,另一方面集中經營的公益性高,以地方公共團體經營的方式,符合明治維新(入歐脫亞)的向西方學習的墓地政策。同時,從公共衛生的角度,公墓模式被政府作為國策而推崇。公園墓地的最大特點是一改過去土質墳堆的做法,采用了墓碑。使用石材作為墓碑,結實而長久,對逝者的懷念的祭拜也可以永久化,迎合了當時文化的需求。
四、日本葬式(葬儀):日本的葬儀形式按照宗教以及宗教流派的不同有10余種之多。以其中最一般的流程舉例:分兩步,第一步是葬儀(1)遺族和參列者入場;(2)僧侶入堂;(3)始辭;(4)讀經、引導(超度亡靈);(5)吊唁拜受;(6)讀經;(7)遺族親友敬香;(8)僧侶退堂;第二步是告別儀式:(9)僧侶入堂;(10)始辭;(11)讀經;(12)參加葬儀者敬香(讀經一直繼續);(13)僧侶退堂;(14)閉辭。葬儀的陳列安放:送別房間用白布覆蓋,祭壇位于中央,安放牌位(逝者照片),周圍是鮮花與送帖。參拜者站立兩旁。
五、火葬的普及:日本的火葬率世界領先,超過99.9%。為何有這樣高的火葬率?日本最早的火葬記錄始于文武天皇4年(公元700年),根據天皇的遺言采取了火葬。明治維新以來,火葬開始逐漸普及。普及火葬的原因是因為傳染病,在明治17年規定患傳染病的死者必須采取火葬,為了對應火葬而建立了專門的火化場。到了明治33年(1900年),火葬普及率就達到了29.2%。其后,大正14年(1925年)的火葬率為43.2%。昭和10年(1935年)時,火葬率開始超過土葬率,大于50%。
為什么發展如此之快呢?根據柳田國男的研究,認為是城市化發展、以及衛生觀念的滲透。城市化使得大量農民進城,親人去世后想把其遺骨拿回家鄉,只能火化后帶回去是主要原因之一。根據日本的殯葬法,有三種形式被認可,即火葬、土葬和水葬。其中水葬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而是根據船員法,船舶在行駛中船內有死者時方可采取水葬。目前日本的城市基本都禁止土葬,只有個別信奉伊斯蘭教地區(日本大約有10萬伊斯蘭教徒)才設置專門陵園允許土葬。
六、現代殯葬:升級版的公墓則將傳統寺廟改建成了多層建筑,當人們有需求的時候,就會采用像立體停車場一樣的傳送裝置將建筑物內存放的骨灰盒傳送出來。新宿琉璃光院白蓮華堂(采用了白色的外觀,看起來就像停泊在高樓大廈的海洋中的一座宇宙飛船。它對待逝者的態度與琉璃殿略有不同。琉璃光院由建筑師竹山圣設計,在這里,死亡從某種意義上變成了一個精細的行業。他們通過一些獨特的方式來確保自己的技術不會外泄。這棟建筑里面功能齊全,既有禱告室也有音樂室,而且配有高科技監控設備,隨時監視那些尚未購買寄存柜的訪客。
七、“身邊供奉”還有一種身邊供奉的形式。選擇“身邊供奉”的人們,并不是把骨灰罐放在家中。有的選擇把骨灰散在大海,有的選擇葬在花樹之下,也就是說實際上是選擇了“海葬”或者“樹葬”和“花葬”,那么“身邊供奉”是什么?其中,是有一些日本人在故去前輩火化時,要求留下一點遺骨,留在家里供奉,有的還把遺骨加工成工藝品放在身邊(這是真正意義的身邊供奉)。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是把前輩的遺言刻在紀念物(陶瓷,石居多)上,擺在家里,看到紀念物和上面的遺言,激勵自己。選擇身邊供奉的人還發動成為協會組織,鼓勵更多的人選擇“身邊供奉”。
八、殯葬的產業化:1948年開始有了殯葬的互助會,是新型殯葬業的誕生。隨著戰后日本經濟走向繁榮,殯葬業空前發展。(1)產業化:日本每年去世人口約為130萬,全國的殯葬事務所1萬余所,殯葬就業人數16萬8千,年營業額2萬7千億日元(約合1600億人民幣),殯葬業的企業實體稱作“葬儀社”??傮w殯葬的關聯企業規模達到6千家以上。(2)服務的多樣化:由于遺族對于逝者的葬禮基本完全委托給“葬儀社”,沒有相應的討價還價體制,所以葬儀社的利潤率相對其他業界豐潤的多。各個葬儀社之間的競爭主要是服務內容方面的,所以,促進了日本殯葬業服務的多樣化。主要表現在:有創意的葬儀,祭壇的布置設計風格,葬儀流程、葬儀音樂等配套的人性化等。
第二部分、中日殯葬對比
殯葬業是人類社會生活中的一個特殊行業。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國幾千年來形成的“入土為安”、重斂厚葬等傳統習俗觀念依舊根深蒂固。一方面,攀比、從眾等社會心理以及殯葬業特有的精神消費特點,無形中影響著殯葬行業的消費取向;另一方面,盡管現代化急速發展,但是地方對殯葬改革的認識仍然不夠充分,對改革產生阻力和干擾。因此,參考學習日本的殯葬文化和發展,對我國殯葬改革的深化有積極影響和推動作用。
一、 行業規模:
殯葬行業的產業鏈可以分為四個部分:1)、遺體處理:指處理尸體,包括了火化;2)、墓地服務:包括了地葬、墓地銷售等;3)、殯儀服務:指舉行出殯葬禮等服務;4)、其他殯葬產品:指殯葬服務中的產品銷售,包括花圈、壽衣、骨灰盒等。
根據2014年的統計,中國每年死亡人數約為974萬,全國殯葬服務機構總數4382個,殯葬就業人數80768人,公墓數量1567座。殯葬業市場規模700億元。
日本每年死亡人數約為130萬,全國的殯葬企業6000余家,事務所1萬余所,殯葬就業人數16萬8千人,墓地總數28萬處,殯葬業年營業額2萬7千億日元(約合1600億人民幣)。
對比:中國年死亡人數是日本的7.5倍,而殯葬就業人數和市場規模都不到日本的一半,可見中國殯葬業的發展潛力還很大。長期以來,我國殯葬公共服務有效供給不足常態化,難以滿足新時期人民群眾對殯葬改革成效的新期盼和新訴求。究其原因,除國家對殯葬公共財產投資的長期短缺以外,重要的是政府沒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殯葬融資運營機制,沒有充分發揮好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
二、立法、政策
中國的殯葬政策方面目標明確,提倡和諧社會,移風易俗,生態環保,文明節儉,厚養薄葬,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等。理念方面以“死有所葬、葬后有祭、祭后能安、和諧自然”的公益為核心。但是,中國《殯葬法》尚未進入立法程序,殯葬法規是依據1997年國務院令發布的《殯葬管理條例》(2012年修正)執行的。
日本的殯葬法簡稱《墓埋法》,是火葬以及墓地和骨灰堂等殯葬行業要遵守的具體法規。例如規定了死亡證書,以及必須有地方政府的火葬許可,火葬必須在許可的火葬場進行等。日本實行墓地、骨灰存放處以及火葬場的經營許可制度。申請經營墓地、骨灰存放處以及火葬場或變更、廢止墓地、骨灰存放處以及火葬場,必須得到都道府知事(包括地方自治法規定的指定城市和中心城市的首長)批準。但根據城市規劃法、土地規劃管理法所進行的建立、變更或廢止行為,無須審批。
對比:法治殯葬和德治殯葬相結合是推動殯葬改革和保障殯葬事業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中國殯葬業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如何找到法制與民俗之間的平衡結合點還有難度,亟待立法并完善法規制度,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并推出相應政策。
三、殯葬理念與生死觀
中國殯葬傳統意識是長期形成的文化倫理體質,浩瀚而復雜。一方面“靈魂不滅、入土為安、樹碑立傳、陰陽共生”等喪葬傳統觀念依舊根深蒂固,還受佛教、道教等宗教思想,以及民族文、祠堂等文化的影響。另一方面,隨著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新的祭奠禮俗和文明方式,如鮮花祭奠,植樹祭奠,散骨灰等也正在被逐漸接受。
日本的生死觀,一方面原始的根在中國的儒教,祭壇上擺放的靈牌被認為是祖先魂魄所附之處,祭拜是為了讓其魂魄再返回托生回到世上。相信靈魂的存在,所以需要祭拜或者超度重返人間。另一方面,現代科技的發展也使得現代日本人在接受新理念方面相對容易,樹葬、花葬、散骨灰等環保殯葬方法的普及率的速度提高的也很快。今天的日本,死亡,不再是禁忌。殯葬業變身“朝陽行業”,各類推銷葬禮策劃、墓地、納骨堂的廣告,高調亮相,毫不避諱地稱其為“人生最后的購物”。殯葬服務業者各出奇招,讓告別,成為另一種美學。
對比: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狈粗?,“未知死,焉知生”,也就是說只有從死亡出發才能理解生命、把握生命。因此,死亡既然無法回避,就應該正視,并持有正確的生死觀。那么,如何進行正確的生死觀教育?在尊重宗教信仰的同時,研究現代社會新形勢下的殯葬理念,注重對國民的生死觀教育,是配合推進殯葬改革的必由之路。
四、殯葬文化
中國古代的喪葬活動基本上是在宗族范圍內進行的,喪禮的規定也因人們之間血緣關系的遠近而各有不同。在喪禮中的等級,即顯示了死者的社會等級。所謂“生享富貴,死極哀榮”,這是中國人傳統的也是最高的生死追求。建國后,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等等151位黨和國家的高級干部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簽名倡導身后實行,只留骨灰,不保留遺體、不建墳墓。它揭開了我國大規模的“以火葬為主要內容”的殯葬改革序幕,此后逐步在全國推行。
日本流行信奉佛教,很多節氣等都與佛教有關。在佛教中盂蘭盆節是對于地獄中受苦受難的人進行一種祭拜的佛教善意行為,也是把人從苦海中拯救出來的功德。古代日本最早進行的盂蘭盆就是紀念死去的推古天皇,之后一直到1600年之間兩千年間,祭奠故去活動只是在皇族與貴族間的階層展開。有一個意外的事件使這個習慣從貴族擴展到平民階層,這就是蠟燭技術的傳入,使一般平民都有機會在家里進行佛法活動,漸漸地日本民眾的盂蘭盆節的概念有了明確的共識:盂蘭盆節是每年祖先們回來的日子,親戚朋友都要聚在一起祭拜祖先,并且接著掃墓機會,把家里的近況,以及把家庭新成員報告給祖先。日本已經根據本國的氣候,習慣對于每年的掃墓習慣的時間,內容,方式加以改良。這樣反而使日本似的掃墓文化成為國家生活的一部分,也沒有看見燒紙錢等各種中國固有的掃墓形態,而是全家動手擦拭去墓碑上的灰塵,拔去小草,這樣在墓碑前默默靜默,使生者與死者的靈魂得到一個交流。
對比:從傳統意義上講,中國對日本的殯葬文化影響最大。隨著現代工業化的迅速發展,日本在殯葬文化方面的舉措不斷向著文明進步的方向發展。除了火化率處于99%的高水平之外,對樹葬、海葬、花葬等新型殯葬理念的接受數量不斷提高。
五、火葬率
中國的殯葬基本政策是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不以火化率為唯一衡量指標,各地方因地制宜,主要在大中城市制定了“火化區”等政策,嚴格了“火化區”的火葬管理,根據2014年的統計,中國的火化率目前維持在48.5%左右。
日本的火化率世界領先,超過99.9%。日本殯葬法的原則規定有:死者死亡24小時以內禁止埋葬或者火葬;禁止在墓地以外進行埋葬或者在火葬場以外進行火葬;墓地管理者如果沒有收到埋葬、改葬或者火葬許可證,不得允許進行尸體或者骨灰埋葬;當沒有人對尸體進行埋葬或者火化負責,或者無法判明誰應該對此負責的情況,死亡發生地的市、街道、村長必須負責對尸體進行埋葬、火葬或者改葬處理等。
對比:從人類進步的長遠前景來看,實施火化,提高火葬率是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借鑒部分日本經驗,在我國城鎮化速度不斷進展的同時,試點火化并留一點遺骨的做法,將對推行火葬率的快速提升起到積極作用。
六、墓地狀況
中國公墓建設正在穩步發展,民政系統管理的現有公墓1567個,大多數都是80年代以后逐步興建的。存在的問題是一方面大城市墓地資源枯竭,另一方面豪華墓地,“活人墓”等現象屢禁不止,墓地的收費標準也不規范,缺乏有力的法律管控。
日本的公園墓地是從1923年開始的,以首都東京為例,由于人口的大量流入東京都,墓地的供給成了必須,因而在1923年東京多摩建立了公園墓地(現在的東京多摩陵園)。這種墓地陵園選在離城不遠的自然景色優美的凈地環境,一方面迎合了家族永久繼承和祭拜的需要,另一方面集中經營的公益性高。從公共衛生的角度,公墓模式被政府作為國策而推崇。公園墓地的最大特點是一改過去土質墳堆的做法,采用了墓碑。使用石材作為墓碑,結實而長久,對逝者的懷念的祭拜也可以永久化,迎合了當時文化的需求,目前發展到28萬余處。
對比:中國的公益性公墓的發展比日本迅速,從公墓的規模來看,中國的大型公墓偏多,而日本的公墓多數規模小,布點多,增加了掃墓祭奠的便利性。因此,在公墓的規模適度性方面值得探討,不應片面追求高大上,墓地規模的經濟合理性需要評估。
七、儀式和服務內容
中國殯葬業在十大暴利行業中一度名列第三,1986年根據民政部要求,所有的火葬場一律更名為殯儀館,殯葬從單一的火化開始走向多元化的殯葬服務。由于殯葬服務業起步較晚,行業缺乏規范化管理,強制性亂收費等現象嚴重。
日本殯葬服務機構把葬儀祭奠的作用歸納為三點:宗教對于亡故人,起到了把他的靈魂送到另外一個世界的作用;社會對于去世者的家屬和親友,起到了告別的作用;殯葬服務通過一系列的儀式,對逝者家屬起到了精神安慰的作用。日本的葬儀程序按照宗教以及宗教流派的不同有10余種之多,在服務流程和人性化方面較為規范(看日本電影“入殮師”可窺一斑)。
對比:強調殯葬服務的目的就是對逝者親人家屬起到精神安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向消費者廣泛宣傳殯葬服務程序的透明化和規范化,促進殯葬服務質量的提高。
八、設施
大型殯葬“硬件”設施主要有火化爐、墓穴、骨灰堂、公墓和殯儀館建筑。
中國的火化爐數量有5743臺套,平板式火化爐居多,操作便利性較差,從排放標準來看,達標率不高(30-40%)。
日本的火化爐的技術世界領先,除了廢物排除率低,對環境保護有利外,還能對焚燒狀態進行控制,因為日本的火葬習慣是要求留下遺骨,為了使留下的遺骨保持美觀狀態,對火化爐的控制技術要求也很高。日本的骨灰堂多數為立體櫥柜安放形式,最近安放方式已經開始向地下發展,地下立體存放骨灰罐,并保存相關數據,祭奠時自動把骨灰罐提取到地面,有關資料預測地下立體的公墓成為今后的一個主要發展趨勢。
對比:中國具有生產殯葬用具和火化爐的專業廠家,還沒有包括從設計到建筑的墓穴、骨灰堂等的專業廠家。我國殯葬產業鏈結構還不夠完整,整體技術相對滯后,特別是火化污染問題有待提高。
九、專業人員
我國殯葬業職工人數約8萬余人,全國有26個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每年可以培訓4千人次。設立2020年高級技工水平人員達到28%以上的目標,說明殯葬技能人才的培訓體系已經初步形成。
日本殯葬職工人數約為16萬8千人,專業技師有:湯罐師(洗干凈遺體的操作人員)、納棺師(對遺體整容,并安放到棺木中的操作人員)、生花祭壇人員(擺放鮮花,布置祭壇的操作人員)和殯儀司會(主持殯葬儀式的人員)4種,技能水平的評定機制完善,人員素質相對較高。
對比:我國在培養殯葬技能人才方面正在迎頭趕上,各種層次的教育培訓機構處于逐步完善階段。但是,在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方面,發育欠成熟,待遇得不到兌現諸類問題還有待解決。
十、殯葬行業管理
中國殯葬協會是殯葬企業的主要行業管理團體,在政策性引導和行業管理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民政部101所是我國唯一的殯葬研究事業單位,相當于是我國殯葬事業的研究智庫。
日本1948年開始有了殯葬的互助會,是新型殯葬業的誕生。隨著戰后日本經濟走向繁榮,殯葬業空前發展,形成了以協會或者互助會為龍頭的6000多家殯葬企業,其中類似“葬儀社”的殯葬服務業企業居多。由于遺族對于逝者的葬禮基本完全委托給“葬儀社”,沒有相應的討價還價體制,所以葬儀社的利潤率相對其他業界豐潤的多。日本殯葬業的專職企業有東京博善、公益社、福祉葬祭等??缃鐓⑴c殯葬業的企業往往是鐵路企業,例如京濱急行電鐵、阪急阪神、南海電氣鐵道等。
對比:由于存在的各種問題較多,我國殯葬企業的發展和行業管理,還需加大改革力度,跨上更高的臺階。
結束語:與其他行業相比,我國殯葬業改革相對滯后,存在問題也較多。隨著國家殯葬事業十三五規劃的逐步落實,包括互聯網等科學技術的進步與普及,我國殯葬業改革的步伐必將越來越快,在發展的同時,借鑒和參考鄰國日本的相關經驗,可以少走彎路,是值得研究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