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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墓地小編接待到許多 顧客說,以前買的墓穴想移墳,咨詢了解到底能不能轉售,沈陽墓地小編答復您,墓地是不可以準許個人自由交易的,購買后就只具有使用權。接下來沈陽墓地小編為您解讀為什么說墓地不可以個人轉讓。

《殯葬條例》第二十一條明文規定:嚴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埋葬骨灰的單人、雙人合葬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埋葬遺體的單人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得超過6平方米。墓位(格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二十年,逾期,墓主應再次辦理手續。
沈陽墓地小編知道《辦法》第十三條明文規定:公墓墓位(格位)使用期滿后,超過一年仍不辦理繼續使用手續的,其墓位(格位)由公墓單位收回,骨灰(遺體)集中安葬?!掇k法》第十五條明文規定,社會公共墓地一次性收取墓位(格位)管理費不得超過20年。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和《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的緊急通知》的相關明文規定,明令禁止傳銷和炒買炒賣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合理確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價格,明碼標價。骨灰存放設施不是一般商品,要憑用戶出具的火化證明(火葬區)或死亡證明(土葬改革區),辦理購買和使用手續。
《合同法》第52條、第58條明文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明文規定的合同,應屬于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因此私下簽訂的墓地轉讓合同,屬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僅有早些年的一批墓地才有合法交易的權限,也許您也有了解,只不過如今基本全國都沒有這類形式能夠轉售墓地了,況且民間說法中,還有一種叫法,說的就是,住過人的墓地再次安葬,后代晚輩會有詭異的事情發生,但這也是封建迷信的說法,因此,總的來說,無論是哪種方面都不建議您轉售墓地,倘若必須移墳的話,以前使用過的那塊墓地也只能停止使用了,沈陽墓地以上說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