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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期間南陽民間的喪葬,較之以往,最大的改觀就是墓地中置放彩繪陶俑,墓壁彩繪青龍白虎,墓頂繪日月星辰。宋元墓葬,使用仿木建筑結構的磚墓,并盛行焚燒火紙的葬俗。用紙扎制偶人、明器,在送葬的路上焚燒或堆放于墳丘之上。此俗與以往將大量財物埋于地下相比,實乃節儉之舉。
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結束了元末動蕩不安的政治生活,社會經濟在以后200余年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得到了恢復和發展,社會產品日益豐富,中期還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極大地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但是,也催生了南陽人們的享樂意識,加之西方傳教士的傳教活動,把西方文化傳入中國,大大開闊了明人的眼界,出現了反理學、重個性解放的社會思潮。人們對于金錢和享樂表現出前所未有的狂熱,社會各界為追求金錢而極富冒險精神。浮躁的社會心態,匯成這一時期振振不寧的社會情緒,對情欲、肉欲和物欲的貪婪追求以及由此而出現的僭越之風,都猛烈地沖擊著傳統喪葬禮俗中的封建教條。世風輕浮侈靡,活人只圖今日快活,哪管身后的一切,因此大多數人不愿將大量的金銀財寶埋入地下,導致墓葬內容日益簡單,隨葬物品多由象征性物品取代。雖然如此,貴族富戶之墓,因受地位、身份和禮制的限制和影響,相對而言,墓葬仍相當豪華。當然,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明朝薄葬問題,此時的薄葬與魏晉薄葬之風甚為不同,明之薄葬只是不愿把錢財埋入地下,不等于在喪葬方面不愿多花錢。事實是,僭越尚奢之風對喪事亦有很大的浸染。每遇喪葬,喪主總是竭盡全力大擺筵席,酒肉酬賓,大行齋醮,設臺演戲,全不以死者為戚,鄧州府“喪則棺槨衣食,哭誦訃告吊奠,咸尊家禮。若夫客至張筵,伎樂雜,延僧供奉,諷經破獄,以及引發之日,冥器芻靈,充塞道路,務以華觀為悅”(《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職方典》卷420。)。
明清之后,經過多次改革和演變,葬俗改除了傳統喪葬上的弊端,具有一定的移風易俗意義,體現了時代進步和民眾思想認識的提高。但是,由于喪禮不是簡單的禮儀制度,其深層所包含信仰和觀念的變化比禮節儀式的變改更難更慢,所以喪葬風習的傳承性使自周秦以來沿襲已久的傳統喪葬禮儀很難被全新的喪儀所取代。更何況,在南陽民間同姓相居,宗廟森嚴,即使有心變改舊禮之人,也會在強大習慣勢力圍殲責難下違心相從,以免落不孝不義之罪名。故而,在廣袤的民間大地上,喪葬禮儀仍依舊禮而行,世人對傳統喪禮中某些惡風陋俗的危害性未必有一個比較明晰的認識。這就是傳統喪葬禮俗仍然大行其道的原因。